猪蹄,最普通的肉食,亦或是古人和今人的最爱。古人,或茹毛饮血,高级之则火烤清炖。今人,尝尽了人间百味,世间珍馐,亦或想返朴归真,回归自然,来一次水煮清炖,只是多了些佐料调味,味道却又上了一个层次。试想,古人若有幸尝到,是否会惊为天食?
猪蹄漂净血水,放清水里加几片姜,一勺料酒,大火煮开几分钟。
捞出猪蹄,清水冲净,有毛的话把毛在火上燎尽,在猪蹄内侧切一条口子。
准备八角桂皮香叶,放碗里冲一下水沥干。
把猪蹄放高压锅里,加适量盐,可以咸一些,因为要内部也入味。老抽(主要上色,自己掌握)生抽,一小块冰糖,八角桂皮香叶,注入适量清水(以淹过猪蹄为宜)。
盖盖煮,设时35分钟。
时间到,在锅内浸2个小时让猪蹄入味,再捞起放冰箱冷藏半个小时以上。
皮酥肉烂,清淡味美。豪放者可以整个拿起食之。
婉约者切而食之。顺着猪蹄的筋络很容易切出漂亮的一盘。因为胶质经过冷藏,在大快朵颐之余不会让你双手粘乎。下饭或做零嘴均可。
此味道为酱香清淡型,若想味道浓烈,可添加花椒和干辣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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