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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胺碘酮抗心律失常治疗

详解胺碘酮抗心律失常治疗,胺碘酮是目前最常用的抗心律失常药物之一。自2004年制定《胺碘酮抗心律失常治疗应用指南》以来,又有不少新的相关指南和新的循证依据公布,且国内应用经验也日益丰富,为此必须对原指南加以修订,以便与当前的共识相一致。

详解胺碘酮抗心律失常治疗的使用方法与剂量的建议

由于胺碘酮的药效学、电药理学及药代动力学有诸多复杂的特性,针对不同的心律失常,其用药途径、方法和剂量均有不同的要求,国内外都没有明确地统一过胺碘酮的使用剂量,这是因为该药的个体反应差异很大。年龄(老年用量小)、性别(女性用量小)、体重(体重轻用量小)、疾病(重症心衰耐量小)、心律失常类型(室上速、房颤用量小)及个体(相同条件的个体反应不同)均有差异,反映在使用剂量上也有差别。过去曾经使用较大口服剂量(维持量400~600mg/日),现在多偏向小剂量,以100~3O0mg/日维持,但在具体患者的治疗中仍可调整。维持治疗中没有特殊的原因不要过于频繁地调整剂量,每次调整需要较长(甚至达数月)的观察时间才能确定疗效和安全性。静脉胺碘酮的使用剂量和方法也要因人而异。不同患者的剂量可有很大的差别,应根据心律失常的发作情况和患者的其他情况进行调节。静脉胺碘酮的使用最好不要超过3~4天,应特别注意选用大静脉,最好是中心静脉给药。胺碘酮静脉使用必须给予负荷量静脉注射,需要维持时应立刻给予静滴。单纯使用小剂量静滴不能在短时间内发挥作用。

大多数静脉应用胺碘酮的患者都需要继以口服治疗。目前没有严格的药理学试验指导静脉与口服的接替方法。原则上静脉应用的时间越长,剂量越大,口服的开始剂量越小。鉴于静脉使用胺碘酮的时间不宜太长,可以考虑从静脉使用的当天就开始口服,从常规负荷量起始。如果患者的情况不允许(如气管插管、意识不清等),可以延长静脉的使用时间直至具备口服的条件。

以下根据现有的国内外文献资料,提出不同的心律失常中胺碘酮口服和静脉的用法和用量范围,供临床应用参考。

室颤或无脉室速的抢救 在心肺复苏中,如2~3次电除颤和血管加压药物无效时,立即用胺碘酮300mg(或5mg/kg)静脉注射,以5%葡萄糖稀释,快速推注,然后再次除颤。如仍然无效,可于10~15分钟,重复追加胺碘酮15mg(或2.5mg/kg),用法同前。注意用药不应干扰心肺复苏和电除颤。室颤转复后,胺碘酮可静滴维持量。在初始6小时内以1mg/分速度给药,随后18小时以0.5mg/分速度给药,第1个24小时内用药总量(包括静脉首次注射、追加用量及维持用药)一般控制在2.0~2.2g以内。第2个24小时及以后的维持量根据心律失常发作情况酌情减量。

持续性室速 对于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持续性单形、多形性室速和未明确诊断的宽QRS心动过速,首剂静脉用药150 mg,用5%葡萄糖稀释后推注10分钟。首剂用药10~15分钟后如仍不见转复,可重复追加静脉150 mg再负荷,用法同前。若使用了胺碘酮数次负荷后室速未能很快转复,应考虑电复律。此种持续室速有反复发作的可能,一般需要静脉维持用药,方法同前述室颤或无脉性室速。

恶性室性心律失常的预防 用于无可逆原因引起的室颤或室速,在复律后、β受体阻滞剂无效的非持续性室速、置入ICD后均需应用胺碘酮预防复发。起始负荷量800~1 600 mg/日,分次服用,共2~3周,宜在住院期内开始应用,也可参考房颤的治疗用量。维持量一般≤400 mg/日,女性或低体重者可减至200~300mg/日维持。有恶性室性心律失常病史的患者,口服胺碘酮不应过分强调小剂量。对已置入ICD者,合并应用小剂量胺碘酮(200mg/日)可以减少室颤或室速发作次数,降低室速的频率,使发作时的血流动力学变化易于耐受。

房颤的治疗与预防复发 胺碘酮用于药物转复的口服剂量,住院患者1.2~1.8g/日分次口服,直至总量达10 g。静脉用量5~7mg/kg静脉注射30~60分钟,然后以1.2~1.8g/日持续静滴或分次口服,直至总量达10g。

口服预防阵发性房颤发作或进行电复律的药物准备,可用较慢的负荷方法,如600~800mg/日分次服用,共7天,400mg分次服用,共7天,必要时增加剂量或延长负荷时间。电复律可在口服1周左右进行。口服维持量一般为200mg,可根据病情减至100mg/日或200mg/日,每周服药5天。

胺碘酮控制房颤心室率时的静脉用量方法与上述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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