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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诊断标准

糖尿病孕妇的健康带来了很大的影响,预防糖尿病对很多的人来讲是很重要的话题,糖尿病患者需要做的就是要积极合理的注意自己在生活中的预防办法,及时有效的来预防糖尿病的出现。糖尿病的诊断还是有些不同的,那么具体有哪些不同之处呢?下面就请专家为您详细介绍。

新的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于2011年12月1日开始在全国实施。建议在孕早期检查时静脉血的空腹血糖,及时将孕前漏诊的糖尿病先行诊断出来,排除糖尿病合并妊娠,如果孕早期空腹血糖≥7。0mmol/L,则诊断为孕前糖尿病,尽早干预。

怀孕早期血糖正常,在孕24周后直接做糖耐量实验(即OGTT)来检查血糖的具体情况,具体做法是:前三天正常活动、正常饮食,抽血前一天晚上,晚餐后禁食8-10小时,第二天晨空腹先抽一次血,然后在5分钟内喝完含有75g葡萄糖液体,服糖后1小时、2小时分别抽血,结果的判定标准是5。1-10。0-8。5mmol/L,只要有一项达到或超过这个标准,就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诊断的标准比原来严格了,所以导致妊娠期糖尿病孕妇的数量猛增,但是多数都不严重,孕妇如果本身身体素质比较好,通过饮食、运动,大多都可以保持稳定的血糖水平,不会发生胎儿的不良结局,所以诊断后大可不必惊慌,是对您的饮食已经品是的生活习惯敲响了警钟,近期目标是让我们平稳度过孕产期,远期目标是减少我们自己可能发生II型糖尿病,和孩子日后出现代谢综合征的机会。

通过以上的介绍,孕妇切不可擅自使用药物,护理好糖尿病的身体对很多的人的身体是有一定的好处的,糖尿病患者需要及时有效的注意一下正确的护理办法,积极合理的注意保持好的心情进行一下护理,以免给胎儿的健康带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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