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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些诊断标准

妊娠糖尿病的出现患者要保持清醒的状态来了解这种普通的病,妊娠糖尿病的出现患者是要注意一下这种病的诊断的好的方法,妊娠糖尿病患者要积极地发现这种病的出现,那么,妊娠期糖尿病病人的诊断标准?下面让专家来给我们解答一下。

新的妊娠期糖尿病诊断标准,于2011年12月1日开始在全国实施。建议在孕早期检查时静脉血的空腹血糖,及时将孕前漏诊的糖尿病先行诊断出来,排除糖尿病合并妊娠,如果孕早期空腹血糖≥7。0mmol/L,则诊断为孕前糖尿病,尽早干预。

怀孕早期血糖正常,在孕24周后直接做糖耐量实验(即OGTT)来检查血糖的具体情况,具体做法是:前三天正常活动、正常饮食,抽血前一天晚上,晚餐后禁食8-10小时,第二天晨空腹先抽一次血,然后在5分钟内喝完含有75g葡萄糖的液体,服糖后1小时、2小时分别抽血,结果的判定标准是5。1-10。0-8。5mmol/L,只要有一项达到或超过这个标准,就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诊断的标准比原来严格了,所以导致妊娠期糖尿病孕妇的数量猛增,但是多数都不严重,孕妇如果本身身体素质比较好,通过饮食、运动,大多都可以保持稳定的血糖水平,不会发生胎儿的不良结局,所以诊断后大可不必惊慌,是对您的饮食已经品是的生活习惯敲响了警钟,近期目标是让我们平稳度过孕产期,远期目标是减少我们自己可能发生II型糖尿病,和孩子日后出现代谢综合征的机会。

温馨提醒:通过以上的介绍是不是对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的诊断标准,糖尿病患者是要注意的正确的诊断方法,祝您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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