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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年期女性应确诊停经再停止避孕

根据我国多地的计生政策规定,年满49岁的妇女可凭证明取环,意味着妇女的供职单位、计生部门等对年届49岁以上的妇女也不再随访查环、查经。专家表示,49岁左右的女性确是已进入围绝经期,多数人已是绝经后期,妊娠的可能性不高,但这并不意味着围绝经期女性无需再避孕,事实上,更年期妇女的卵巢功能虽然低下,但仍可偶尔排卵,故50岁以上怀孕的病例在临床上屡见不鲜。

更年期妇女由于对避孕掉以轻心,容易把怀孕停经与更年期的月经紊乱相混淆,且腹部脂肪较厚,不少妇女怀孕后仍然懵然不知,到发现时已经是中期妊娠了。“更年期女性不能简单地以年龄或月经趋于不规则作为终止避孕的标准,应该到医院抽血化验性激素水平,通过性激素水平的高低判断卵巢功能是否已经完全消失。只有确定卵巢确实不再排卵了,才能不再采取避孕措施。”

专家介绍,所谓更年期,是指女性从生育期到老年期的一个过渡时期,在这个过程中,卵巢功能趋于衰退,排卵和月经都开始变得不规则,月经稀少,但有卵泡可发育,也就是说仍有排卵性月经,这就意味着更年期女性受孕机率虽不高,但仍有妊娠的可能性。

资料显示,月经不规则的更年期女性,仍有34%的受孕机会。有的更年期女性认为,既然怀孕的可能性少,反正没有生育要求了,万一怀上,做掉得了。专家提醒,从临床上看,且不说人流和引产对妇女的身体健康造成损害,值得警惕的是,高龄妇女怀上葡萄胎的机会比育龄女性要高,发生恶变的风险也更大。故从维护更年期女性自身健康的角度看,在妇科医生没有确定真正绝经前,更年期女性避孕不应松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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