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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学上湿疹都是有哪些具体分类常识

根据湿疹的发病因素及发病症状,它发病后有明显的症状,如出现红肿、糜烂、渗液等,会有明显的瘙痒感。一般来说,湿疹发病1-2周后会出现继发源,表现为丘疹、小水胞、糜烂、渗液等。湿疹病变常分布以四肢尤以上肢为主,也可发生在躯干、面颈部,那么湿疹是如何进行医学分类的呢?医学中对湿疹主要分为三类,分别有下面几种反应:

1、急性湿疹。可发生于身体的任何部位,常见于头、面、耳后、乳房、四肢远端及阴部等处,常对称分布。先出现弥漫性潮红或密集的粟粒、大豆疹、豆疹疮、很快变成小水

泡,泡破后形成糜烂面。自觉症状为剧烈瘙痒,有灼痛,常因搔抓或热水洗烫,造成糜烂面进一步向周围扩散,使皮损境界不清。若处理得当,炎症减轻,出现脱屑,皮疹可在2-3周内消退,如处理不当,病程延长,易发展成为亚急性和慢性湿疹。

2。亚急性湿疹。介于急性和慢性湿疹之间的过渡状态,当急性湿疹的红渗出减轻后,皮疹表现为小豆疹,丘疹疱,痒感比较明显,处理得当,数周内可痊愈,否则易发展成慢性湿疹或再次急性发作。

3、慢性湿疹。多由急性和亚急性湿疹转化而来。皮疹表现为暗红色,有浸润色素沉着,表面粗糙有脱屑、结痂,出现苔藓化和皲裂,瘙痒更加剧烈,病理可迁延数月或数年。

在医学上湿疹都是有哪些具体分类。多形性皮疹,对称性分布,皮疹边缘不清,易渗出。会表现有剧烈瘙痒,反复发作,呈慢性的经过。因而发生湿疹后,注意皮肤清洁卫生,避免再刺激,切勿搔抓,热水烫,肥皂洗及涂刺激性强的外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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